四种场景放在一起看
| 场景 | 关键事实 | 判罚 |
|---|---|---|
| 间接任意球进对方球门 | 裁判已举臂,球出脚后无人触球 | 判球门球 |
| 间接任意球进本方球门 | 属于间接任意球,球直接进入本方门 | 判对方角球 |
| 直接任意球进对方球门 | 任意球本身属于直接任意球 | 进球有效 |
| 间接任意球漏举信号后直接进对方球门 | 实际是间接任意球,但裁判未举臂,且无人触球 | 重踢 |
这四行不能混成“任意球直接进门都不算”。只有确定为间接任意球时,才需要检查是否有人触球和裁判是否作出间接信号;直接任意球直接进入对方球门,可以判进球。
对方球门:间接任意球必须有后续触球
间接任意球的基本含义,是球在进入球门前还必须接触另一名球员。裁判通常会举起一只手臂表示这是间接任意球,并保持信号直到球被其他球员触及、出界,或已经明显不可能直接进球。若信号清楚,主罚队员直接把球踢进对方球门,不能计为进球,比赛以对方球门球恢复。
假设案例:甲队在禁区外获得间接任意球。裁判举臂,甲队队员直接射门,球没有碰到任何人而进入乙队球门。即使球速很快、守门员没有碰到球,也不能据此判甲队得分,恢复方式是乙队球门球。
如果球在入网前碰到任一名球员,情况就不再是“直接入网”。例如球先碰到防守队员、守门员或主罚队友后入门,应结合该次触球和其他比赛事实判断;不能把所有碰球后的结果预先概括成必然进球。
本方球门:方向不同,恢复为对方角球
间接任意球直接踢进本方球门,规则处理与踢进对方球门不同。由于不能通过一次直接的间接任意球让对方获得乌龙进球,结果是判给对方角球。
假设案例:防守方获得间接任意球,裁判已经举臂。主罚队员回传失误,球未碰到其他球员,直接滚进本方球门。此时不记录为对方进球,而是由对方踢角球。判断方向时,应以球最终直接进入哪一方球门为准,而不是只看最初由哪支球队主罚。
这个场景也说明了为什么不能只记一句“间接任意球直接进门无效”。对方球门对应球门球,本方球门对应对方角球,恢复方式必须随方向改变。
直接任意球与漏举信号:先确认任意球种类
若任意球本来就是直接任意球,球可以直接进入对方球门并判进球。在这种情况下,裁判是否需要用间接任意球的举臂信号,不是决定进球与否的条件;关键是犯规性质和裁判判定的任意球类型。
相反,如果裁判判的是间接任意球,却忘记举臂,而主罚队员直接将球踢入对方球门,处理不是球门球,也不是进球,而是重踢。漏举信号影响了参与者对任意球种类的识别,因此需要重新执行该间接任意球。
假设案例:裁判口头判定间接任意球,但未举臂。主罚队员直接射门,球进入对方球门,且无人触球。由于实际判定仍是间接任意球,且信号遗漏,结果为重踢。若重踢时裁判明确举臂,之后再根据球是否被他人触及判断。
现场判断的四步顺序
- 确认种类:先问这是直接任意球还是间接任意球,不能用射门姿势或球的落点猜测。
- 确认信号:若是间接任意球,查看裁判是否举臂;漏举而直接入对方门时,重点是重踢。
- 确认触球:看球入门前是否碰到其他球员。只要有人触球,就不能继续按“直接入网”的四种结果机械套用。
- 确认方向:间接任意球直接进对方门判球门球,直接进本方门判对方角球。
因此,最稳妥的表述不是“球进了所以算分”,而是完整描述为:任意球种类是什么、裁判有没有举臂、球有没有被其他人触碰、最后进入哪一方球门。以上规则依据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规则中关于任意球的说明整理;具体比赛仍应以适用规则和裁判判定为准。